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减至8.5个工作日内
发布日期:2018-05-18信息来源: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意见》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是实施流程再造,二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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