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工业质量标杆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信息来源:投资科
株经信发〔2018〕38号
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各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科技〔2018〕2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主体为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交所在县市区经信(科)局,由县市区经信(科)局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文件连同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6月5日前上报市经信委。
2、请各县市区经信(科)局认真组织,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3、具体申报条件见湘经信科技〔2018〕202号(文件附后)。
联系人: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 唐巧虬
电话: 0731-28681026
邮箱:280840008@qq.com
附件:1、省标杆示范申报通知(2018)
2、省标杆示范申报通知(2018)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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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
株经信发(2018)38号
责任编辑:市经信委